中
EN
为进一步完善补充资料技术标准,我中心修订了《药品审评书面发补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,请于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我中心邮箱。
邮箱:shamq@cde.org.cn
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。
附件:1. 《药品审评书面发补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
2. 《药品审评书面发补标准》修订说明
3. 征求意见反馈表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6年7月24日
相关附件